您的位置:首页 >首页栏目 > 通讯 >

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内容 没有遵守交警手势会被处罚吗?

闯红灯将被扣6分,罚款200元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,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;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;红灯亮时,禁止车辆通行。红灯亮时,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、行人通行的情况下,可以通行。

法律依据: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

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,应当减速慢行,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。

标签: 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 交通安全

热门资讯

精彩新闻